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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区:增殖放流 助推生态资源保护
www.sq.panzhihuapeace.gov.cn 】 【 2023-06-09 09:07:21 】 【 来源:攀枝花市西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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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6日,在全国放鱼日之际,西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等单位在西区金沙码头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暨涉嫌非法捕捞当事人增殖放流活动,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督促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生态损害赔偿义务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西区检察院在办理许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许某某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在巴关河处的长江支流天然水域处进行非法捕捞,导致巴关河内渔业资源及水生态环境受到损害,严重影响巴关河段水域生态平衡。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追究其破坏渔业水生态环境、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责任,承办检察官经过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深刻认识到其非法捕捞行为的危害性,最终当事人表示愿意购买鱼苗放流以修复被破坏的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增值放流活动现场,区农业农村局、区人民检察院、区水利局、区公安分局等工作人员和生态损害赔偿义务人将鱼苗投放至金沙金格里坪段内,实行天然放养,此次共投放鱼苗10000尾。通过投放鱼苗促进河水中生物链形成,以达到长期保持河水清洁、平衡水系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增殖放流”活动,是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在严厉打击破坏渔业资源违法犯罪的同时将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生动实践。通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不仅提高了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责的知晓度,同时也加深了群众对禁渔期非法捕鱼行为的认识,更是一次现场普法课和警示教育课。接下来,西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和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与公安、法院、渔业行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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