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检察风云 >
全市首例“劳务代偿”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www.sq.panzhihuapeace.gov.cn 】 【 2024-01-17 08:54:55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1705452776994.jpg


  1月12日,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米易县得石镇大田村委会对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案“劳务代偿”执行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并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人从事的具体公益性劳动、进度等情况与村委会召开座谈会。

  

  该院在办理曹某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中,曹某某反映其家庭经济困难、身有残疾,无力支付生态损害赔偿款。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在调查核实情况后,经过公开听证,率先在全市探索“劳务代偿”替代性修复方式履行赔偿野生动物资源责任,通过提供公益性劳动折抵赔偿金,让生态环境“破坏者”变为“守护者”,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劳务代偿履行情况由所在地村委会进行监督管理。2023年12月17日,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全部支持检察院诉讼请求,判决曹某某从事相关公益性工作进行劳务代偿36天,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为确保生态环境修复落地落实,该院主动与当地村委会沟通联系,并到村委会召开座谈会,明确判决内容,督促曹某某履行修复义务。经与村委会沟通协调,结合村组近期工作,安排曹某某从事护林防火、生态环境养护、环境保护宣传等公益性质工作,曹某某表示将积极配合村委会安排,履行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义务,且已开始执行。

  

  起诉侵权人承担生态损害赔偿并不是公益诉讼办案的终点,督促修复受损生态环境才是公益诉讼的最终目标。西区人民检察院此次督促跟进“劳务代偿”执行,积极促进受损生态修复,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同时又彰显了司法温度,是推动“劳务代偿”还“生态欠账”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将以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契机,不断加强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替代性修复机制建设,助力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

  

  (贺冉婕 付万琼)

编辑:景文军
攀枝花西区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