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法院:上门调解化纠纷 “如我在诉”促和睦
近日,西区法院立案庭法官主动靠前提供司法服务,将法庭“搬”至当事人家中,用贴心举措成功调解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以实际行动回应老百姓诉讼现实需求。
据了解,原告姚某与被告谢某系再婚夫妻,2017年双方诉讼离婚,因当时案涉房屋尚无产权,故未做处理,现姚某以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案涉房屋。经法院联系了解,被告谢某因手术,现在康复期,行动不便,难以到庭参加诉讼。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减轻其诉累,该院决定巡回调解,将调解地点设在谢某家中。
调解过程中,被告谢某对原告姚某主张的诉请及事实与理由均无异议,同意放弃对案涉房屋的份额。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西区法院院将法庭“搬”至当事人家中,正是“如我在诉”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摒弃“坐堂办案”思维,主动打破空间壁垒,对确实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提供“巡回审判”等精准司法服务,用上门调解、当场签订调解协议等暖心举措,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切实解决群众诉讼困扰,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编辑:景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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