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层峦叠翠、草木葱茏,多种类野生动植物在此繁衍生息,构筑起长江上游坚实的生态屏障。然而,一伙跨省流窜的非法狩猎团伙,借助专业设备大肆捕猎野生动物,严重破坏流域生态安全。针对这一跨区域生态违法案件,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主动破局、能动履职,打破地域执法壁垒、做实行刑反向衔接,通过跨省协同联动、全链条精准履职、制度化源头治理,切实破解跨区域生态监管难题,以检察力量守护金沙江的绿水青山、呵护流域野生生灵。

跨省流窜偷猎,流域生态遭到破坏
2025年夏季,正是金沙江流域野生动物繁育、栖息的关键时节。陈某某、王某某等11人铤而走险,结成非法狩猎团伙,无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在川滇两省多县山林跨区域流窜作案。该团伙辗转丽江市永胜县、华坪县及攀枝花市盐边县等多地山林,作案分工明确、行踪隐蔽,专门利用气步枪、热成像夜视仪等违禁专业设备夜间精准捕猎,作案范围广、隐蔽性极强、生态破坏性极大。
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该团伙非法猎杀十余只野生生灵,其中包含雕鹗、灰林鹗等6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涉案生态资源经济价值超5.3万元。被捕猎的野生动物,部分被私自食用,更多被非法倒卖牟利。
案件办理中,西区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精准审慎办案,根据涉案人员地位作用、主观过错和参与情节分层甄别、分类处置。对4名组织策划、主导跨省偷猎的核心人员,鉴于其跨域作案、情节严重、主观恶性较大,依法从严提起公诉,震慑跨区域非法狩猎的违法风气;对6名情节轻微、真诚悔过且自愿认罪认罚的初犯,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1名证据不足、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人员,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精准把控办案尺度,真正实现法理相融、罪责刑相适。
做实反向衔接,杜绝“不起诉、无追责”
刑事不起诉,绝不等于违法不追责。多名涉案人员虽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其非法狩猎行为已对金沙江生态资源造成实质性损害,应当承担相应行政责任。为彻底打通治理堵点、杜绝监管真空,西区检察院扎实做实行刑反向衔接工作。
该院刑事检察部门细致梳理案件线索、完善全套案件材料,将涉案线索专项移送行政检察部门跟进监督处置。行政检察部门全面核查刑事卷宗、审查案件全部证据,依托完整案件事实开展精准靶向监督,构建起“刑事精准审查+行政全程监督”的全链条履职模式,实现司法办案与行政监管无缝衔接、双向贯通,有效破解了“刑责免、追责空”的治理难题,确保每一起生态违法行为都能得到闭环处置、依法追责。

破壁跨域联动,实现跨区违法全域追责
多县域跨界作案、管辖分散、执法标准不一、线索流转不畅,是该案办理的最大难点,也极易造成跨域生态违法“监管盲区”。为彻底打破地域壁垒,不让跨界违法行为钻空子,西区检察院主动担当、牵头联动,全力破解跨区域生态治理困境。
该院主动向云南涉案地检察机关发函会商,对齐异地办案标准。办案团队奔赴云南华坪、永胜等涉案属地,实地对接当地林业主管部门,面对面会商办案难点、统一处罚标准、凝聚共治共识,彻底打破地域隔阂。
在充分协同核查、固定违法事实后,西区检察院依法向辖区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明确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及精准处罚建议,全程跟进监督整改落实。在检察监督推动下,川滇两地涉案行政机关全部采纳监督意见,对6名违法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所有罚款足额收缴、处罚全部执行到位,真正实现跨域违法、全域追责、闭环监管、无一漏罚,切实解决了跨区域生态案件查处难、追责散、执行弱的顽疾。
固化制度成果,推动生态治理源头提质
个案办理治标,制度治理治本。针对该案暴露出的跨区域生态执法衔接不畅、追责与生态修复脱节、执法标准不统一等共性问题,西区检察院跳出个案思维,深耕溯源治理、系统治理,着力补齐金沙江流域生态治理短板。
该院联动云南华坪、永胜等多地检察机关,牵头起草并拟联合印发《金沙江流域跨区域协作生态修复暨社会治理暂行办法》,以制度形式固化跨域共治成果。文件明确“行政追责不免除生态损害赔偿”“生态损害赔偿优先履行”两大原则,创新构建“行政处罚+生态损害赔偿”双重追责修复体系,细化不予处罚负面清单,统一川滇毗邻区域执法司法标准,从根源上杜绝跨域执法偏差和追责漏洞,推动流域生态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全程管控、长效治理全面升级。
守护一江青绿,护佑万物共生,是生态检察不变的初心与担当。该案的圆满办理,是西区检察院深化跨域检察联动、做实行刑反向衔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生动缩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