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邻里关系是基层社会治理中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睦友善的邻里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然而,噪声、楼道通行、门口卫生等琐碎小事,若缺乏理性沟通与包容互让,极易引发对立情绪,甚至演变为肢体冲突、财产损毁等行为。
本期“读案明法”带您关注一起因邻里日常纠纷处理不当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系同一楼栋的对门邻居。案涉房屋为原告所有,原告与其女友李某共同居住于此。2024年3月,李某与被告因楼道过路问题发生纠纷,进而引发肢体冲突。期间,被告使用铁质棍状物体损坏原告家防盗门。公安机关出警处置并组织调解,被告拒绝协商。
2024年4月,被告再次持铁质棍状物体打砸原告家防盗门,致房门受损。事发后,原告为开锁、更换锁芯支出350元,更换防盗门支出3800元,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因邻里矛盾持械打砸原告所有的防盗门,侵害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关于赔偿范围及数额,原告主张的锁芯损失350元,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系被告行为所致,法院不予支持。涉案防盗门已使用十余年,综合考虑该房门当时的市场价值、使用年限及折旧情况,法院认定合理损失为1000元,予以支持。同时,法院依据《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规定,倡导双方摒弃隔阂、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共同维护和睦融洽的邻里关系。
法官提醒
邻里之间应尊重他人隐私与生活习惯,遵守公序良俗与社区公约,遇到纠纷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平和方式解决,切勿采取过激行为激化矛盾。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因纠纷故意打砸、损坏他人财物,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构成刑事犯罪。邻里之间守望相助、和睦共处,多一份理解、少一份计较,方能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